人防办事指南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易地建设
办事指南
县城规划区内,新建10层以上、基础埋深3米以上或地面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应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或交易地建设费。
审批单位:蒙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应提交资料:
1、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投资批文(复印件一份)。
2、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审批的建筑红线图(查原件,复印件一份)。
3、规划许可证(查原件,复印件一份)。
4、施工图(查原件,复印件一份)。
5、建设单位申请报告(原件一份)
6、填写审批表。(1)申请修建防空地下室,填写《结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项目审批表》(一式三份);(2)申请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填写《防空地下室工程易地建设项目审批表》(一式三份)。
二、审批程序。受理——审查——签发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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