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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和我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桂发〔2016〕1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美丽广西·宜居城市”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0号)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施“四大会战”、舞起“四个龙头”,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科学管理,全面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城市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以推进科技应用为支撑,以创新机制为动力,着力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顶层设计,优化城市交通结构和组织,推进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综合治理,切实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感和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满意度,为把北海建设成为创新型开放城市创建“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7—2020年)
实施北海市城乡建设管理大会战,准确把握城市道路交通发展规律,转变管理服务模式,建立健全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的综合管理机制;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城市道路交通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交通拥堵、行车难、停车难的“城市病”得到有效缓解;大力发展绿色交通,城市道路慢性交通系统得到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得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0%以上,工作日高峰时段城市公共交通平均时速不低于20公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守法出行、文明出行的理念深入人心。
(二)中长期目标(2021—2030年)
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共同参与的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格局;城市道路交通主干路网基本形成,道路密度、道路面积达到规定要求;构建完善绿色交通系统,适时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成立北海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伟章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陈
勋
副市长副组长:冯学清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欧其全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培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余
梅
市信访局副局长王金吾
市总工会副主席覃燕妮
团市委副书记池
樱
市妇联主席李东霞
市残联理事长蒋同根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李光劭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叶宗沛
市教育局局长徐
坚
市公安局副局长林炳腾
市民政局局长李海文
市财政局局长
田卫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黄飞波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陈敬恩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游君宇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关国明
市规划局局长林明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欧阳思飞市商务局局长郑定雄
市文新广局局长陈
劲
市卫生计生委主任覃善府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鲁性东
市旅游发展委主任邓金雄市工商局局长
沈祖亮
市质监局局长蒋兆娟
市物价局局长张栋源
市法制办主任莫杰宏
市人防办主任
韦
宏
北海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蒋道明
北海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李斌施
北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叶海源
北海国家(海洋)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
林德光
涠洲岛旅游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关
键
市社会公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邓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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