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
对江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
审计方案
一、审计工作的内容
根据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2014年5月5日《关于向社会组织购买社会服务参与2013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的内容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
二、审计依据
1、《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2、《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
3、国务院、财政部、省人民政府、省发改局(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收费文件(包括: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
4、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印发的《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5、《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三、审计程序
第一阶段:事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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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