搅拌站环境保护制度
一、总则
(1)搅拌站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2)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以管促治,讲求实效”的方针,确保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合理地利用各种资源和能源,防治“三废”污染、噪音污染。(3)防治“三废”污染,要做到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充分挖掘内部潜力,少花钱,多办事,办实事。
(4)各种生产装置及各作业环节,必须选用无污染或减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对于“三废”生产,首先搞好综合利用,而后采取治理措施。
(5)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和检举。
二、基础管理
(1)针对搅拌站,公司成立专门环境管理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切实把环保工作列入工作日程,认真学习有关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标准,正确指挥、协调、监督、检查有关环保工作。(2)公司安全质量部对搅拌站的环保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搅拌站环保工作进行抽查。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检查。(3)具体要求
①搅拌站须根据生产的具体特点,制定相应的环保制度或措施,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实行责任管理,并在责任区内设立责任表示。
②组织学习并熟知相关部门的制度。
③各专项措施或制度要科学,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具有可操作性。④措施或制度在运行中如存在问题,应不断修改、补充、完善。
三、“三废”的治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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