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员会工作总结
延安仲裁委员会自2000年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仲裁优势,坚持依法、公正、及时、高效、廉洁的仲裁纠纷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已任,勤勉尽责地开展仲裁工作。延安仲裁委员会自组建以来组成人员经过两次调整,2009年至2012年由白清琦同志担任延安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通过白清琦同志的正确领导及仲裁委员会全体仲裁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延安仲裁工作正在步入健康的发展轨道。
一、仲裁案件受理审理情况。
自2009年10月份以来,仲裁委共受理案件906件,总标的额26,799万元,调解和解585件,裁决202件,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在95%以上。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撤销32件,其中法院驳回申请10件;当事人自行撤回申请1件;被法院撤销5件,发回重新仲裁16件。通过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延安仲裁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延安作出了积极贡献,仲裁法律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推行。同时,延安仲裁的公信力和认同度明显增强,延安仲裁的权威性正在树立,延安仲裁在全国同行业中的位次不断提升。
二、三年来延安仲裁委开展工作主要的做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仲裁的影响力。延安仲裁委员会虽然成立十三年了,但社会的认知程度并不是很高的。针对这种情况,延安仲裁委员会先后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同时,还与有关部门联合宣传仲裁的相关知识,印发宣传资料,最大限度地推广宣传仲裁法律制度。一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我们先后在《延安日报》先后发表仲裁宣传文章20余篇,在本委办公室主任侯玉萍同志带领下在延安广播音乐电台举办访谈13次,以“仲裁法的内容、适用的范围、基本原则、仲裁解决经济纠纷的优势”为主题进行宣传,现场互动解答听众关于解决民商事纠纷的相关问题。同时还利用延安仲裁网站平台,经常向广大网民讲解仲裁法律制度、答复咨询,增强仲裁理念。二是深入相关部门行业开展针对性宣传。我们经常深入房地产、交通、工商、保险、建筑等行业,尤其是本委副秘书长李茂青同志,率领我委干部深入宝塔区,富县、洛川等地,与企业领导、员工等直面访谈交流,宣传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整顿提高仲裁工作站和社会各界对仲裁制度的认知度,并对延安宝塔区及各县区的仲裁法律制度推行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调研分析,为延安仲裁委仲裁法推行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一方面通过座谈等方式宣传仲裁、推介仲裁,探讨为企业提供仲裁服务的有效途径,让仲裁制度充分融入市场经济中。另一方面在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的配合下,按照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精神,对系统内印制、销售和使用的合同示范文本进行调查摸底,提出规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的意见,积极引导当事人约定仲裁解决纠纷。从而使仲裁影响逐步扩大,仲裁约定率逐步提高。上述做法,进一步扩大了仲裁的影响力,提升了仲裁的知名度,为仲裁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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