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收费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为了深化医院成本核算,厉行节约,增收节支,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高效、快捷、安全的开展,建立、完善以社会、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科学管理服务体系,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耗材准入
医院应制定与本院临床工作相适应的可收费医用耗材目录。该目录的制定,由院采购处根据临床提出的请求,初步制定出可收费医用耗材的需求清单。该清单景业务主管部门、财务科、材料采购处、分管院领导审批后,确定为我院的《可收费医用耗材目录》。院采购处只能以此目录为采购依据。需购进新品种耗材的,应由使用科室填写《新购医疗耗材、器械审批表》,应包含耗材的采购价格、收费标准、年使用量等信息。院财务科根据物价文件审核该材料的收费许可性,做出结论;业务主管部门和设备部对所需可收费耗材申请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分析,签署意见后交分管院长和院长审批。审批通过后蒋申购的新种类可收费耗材添加到目录中。
二、采购、验收
1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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