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有关实务操作大全
四、土地增值税督察操作手册
(二)全国税务系统督察审计规范(1.0版)
【业务描述】
检查和评价税务机关对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契税等纳税申报审核和征收的合法性、合规性。
【资料归集】
1.房地产项目登记相关资料。
2.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
4.开发项目情况报告表。
5.可扣除项目金额确认表。
6.分类型清算扣除项目确认表及相关附表等。
7.金税三期系统中关于房产税、印花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资料。
8.其他信息资料。
【疑点提示】
1.未按规定向企业下达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下达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后,未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清算。
2.符合分期清算条件的项目未要求纳税人进行分期清算。
3.对不符合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超范围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4.未对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项目及开发成本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5.对销售尾盘行为的纳税人未按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6.房产税源登记不准确:有税源登记未认定税种、税源与入库差
异过大、有房产税入库未做房产税税源登记、房屋契税入库房产税源未增加。
7.未征或少征收非住宅购房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8.清算或注销建筑项目印花税征收不足。
9.土地使用税源登记不准确。有税源与入库差异过大、有房产税入库无土地使用税申报、耕地占用税入库一年后土地使用税未增加、土地契税入库次季度土地使用税未增加、有土地使用税入库未做土地税税源登记。
【方法和路径】
1.内部信息比对分析
(1)查询金税三期系统土地增值税入库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未区分房地产类型,采用同一预征率征收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2)查阅税务机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档案、台账和相关征管资料,核实项目管理是否到位,符合分期清算条件的项目未要求纳税人进行分期清算,是否存在达到清算条件未下达清算通知书进行清算情形,或符合可清算的情形,未作出评估,未确定清算时间;核实清算税款是否及时组织入库。
(3)审核以核定方式清算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率是否不低于预征率且原则上不得低于5%。
(4)提取土地增值税征收方式为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名单,核实是否存在核定征收率低于预征率的问题;核实是否通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合议,通知纳税人申报缴纳应补缴税款或办理退税;核实是否符合可以实行核定征收的条件;核实是否存在全部采用核定征收方式或核
定征收比例过大的问题。
(5)查阅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核实税务机关是否对清算项目进行审核;审查土地增值税税前扣除项目及开发成本的合法性审核的相关文书,核实是否存在税务机关土地增值税管理不到位的问题。(6)借助被督察单位住建部门外网筛查预售许可证发放3年以上,查询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面积与可转让面积建筑面积占比,核实是否符合清算条件。
(7)核实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房地产项目是否进行土地增值税后续管理,是否存在纳税人按预征率、直接使用清算时实际税负率申报的问题。
(8)查询金税三期系统,核实是否存在有房产登记信息未认定房产税鉴定纳税人的问题。
(9)查询金税三期系统中有房产登记信息且已认定房产税鉴定,但某一年度内入库房产税税额与房产税税源登记年应纳税额的差额大于或小于×万元的情况。
(10)核实是否存在有房产税入库而房产税税源未登记的问题。(11)核实是否存在房屋契税申报纳税记录的下季度,房产税税源登记未增加,或者自用房屋房产税当季度纳税额小于或等于上季度纳税额的问题。
(12)查询金税三期系统中契税申报表数据,与印花税数据核对,核实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征收印花税的问题。
(13)查询金税三期系统〘建筑业工程项目注销登记表〙〘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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