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
甲方(拆迁人):
乙方(补拆迁人):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建造优美和谐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品味,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新蔡县老城区家属院置换拆迁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拆迁项目名称、范围和期限:
拆迁项目名称:新蔡县苗庄,搬迁期限:在甲方办理好相关手续后,由甲方以告示形式通告乙方,搬迁时间为一个月。
第二条。甲方负责办理该家属区的土地规划、建设等有关手续,负责施工建设,严格执行新蔡县土地、建设等部门有关规定、规划设计房屋户型90-130平方米左右,按国家规定标准建设房屋。
第三条。甲方按乙方住户现有房屋占地面积一平方米比平方米给乙方住户赔付,院内空地面积一平方米赔付平方米,如乙方为二层建筑赔付同上。测量方式为乙方住户的南墙皮到北墙外皮、东墙皮至西墙皮。(以实际测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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