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请加入苏州市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
2009年10月11日苏州市摄影家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的《苏州市摄影家协会章程》第三章中规定:苏州市摄影家协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凡赞成本会章程,从事摄影艺术创作、理论研究、编辑、教学、翻译、照片制作和组织工作有一定成就者,由本人提出申请,两名本会会员介绍,经申请人所在的团体会员推荐,报本会审核批准并履行手续后,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凡本市政府社团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有关摄影团体以及各市〔县〕摄影工作者协会,自愿申请,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现根据上述规定,制定《苏州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入会细则》,个人入会细则如下:
个人申请加入苏州市摄影家协会的基本条件
从事摄影创作、研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四幅以上作品入选苏州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各类摄影赛事或苏州摄影艺术展;
2.两幅以上作品在江苏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省影赛影展中入选。
3.有一幅以上作品入选中国摄影家协会举办的影展影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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