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制度
一、本办法所称资产系指公司拥有的实物资产,主要指固定资产、存货及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工具器械、食堂设备等,存货是指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品,包括产品、半成品、原材料、燃料、包装物、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二、公司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内部转移、报废、转让、变卖、出租、抵押、赠送、盘盈、盘亏等应履行登记和报账手续。
三、实物管理部门
公司所有实物资产由综合部统一管理。
(一)、房屋建筑物、电气设备由公司综合部制定专人负责管理。
(二)、机器设备、工具设备、办公设备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三)、所有物品档案材料应在采购完成后即时归档,由档案室管理。
(四)、财务部指定专人就公司资产进行汇总管理,应汇同公司综合部定期进行盘点,并就盘点情况作出书面报告,财务部不定期派人抽查。
(五)、资产核实是财务部工作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
资产登记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综合部统一管理,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并粘贴标签,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并形成“固定资产年度盘点表”存档被查。
其他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材根据每月各部门需求进行申购,购回后综合部要指定专人管理,并按明细建立资产台账,登记其进、销、存的变动情况,每月至少盘点一次。
五、
固定资产购置及登记
(一)、购置手续
业务部门因工作业务需要,添置固定资产,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综合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按审批的标准、数量,有综合部会同相关部门具体执行。购置后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验收签字,报财务部结算。
(二)、登记
财务部在入账同时,应同时登记“固定资产卡片”,按项目填列,并请验收人、保管人签字,由财务部存档保管。
六、
固定资产修理
固定资产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报废原因,经综合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修理完毕,经验收合格,财务部予以付款。
七、
固定资产报废
固定资产报废的,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注明报废原因,经综合部审核后,送财务部签注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财务部据此进行相应财务处理,并有综合部负责具体的报废和残值回收办理。
八、
存货的购进
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购进原料、商品等,应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有相关业务部门执行。财务部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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