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制度
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制度
1、按照“依法配置、保障需要、科学合理、优化结构、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进行资产配置。
2、每年的4月份,各部门应上报下一年度的资产配置计划,由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会同财务部门进行汇总、审核,并经单位办公会通过,于5月份向上级资产管理部门申报配置计划。
3、资产配置预算应当结合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原则上不得超额、超标准配置设备,确因教学或办公需要,购买限额、超标准设备的,由资产使用部门申报、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汇总,并经办公会议通过,按有关规定上报。
4,资产配置计划申报审核后,不得随意调整和追加,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且有专项资金支持的,于当年的3月份按规定进行填报。
5,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后,资产管理员应进行验收、登记入库,对资产进行编码注册管理,并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和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长沙艺术实验学校2017年1月1日
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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