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外网管理办法
国家电子政务外网
来源:公共技术服务部时间:2014-04-2
4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简称政务外网)是按照中办发〔2002〕17号文件和〔2006〕18号文件要求建设的我国电子政务重要公共基础设施,是服务于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和检察院等政务部门,满足其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需要的政务公用网络。政务外网支持跨地区、跨部门的业务应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以及不需在政务内网上运行的业务。政务外网由中央政务外网和地方政务外网组成,与互联网逻辑隔离。
一、建设历程
为了解决我国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网络建设各自为政,重复建设,结构不合理等问题,2002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明确提出建设国家电子政务外网。12月,原国务院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招标确定国家信息中心作为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建设单位。
2005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的初步设计。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中央投资部分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2009年12月24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一期工程)中央投资部分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的竣工验收。
二、管理机构
政务外网按照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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