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对盛世荷园小区业委会进行罢免重选的报告 - 3.9
关于罢免盛世荷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并重新选举的请示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监管处:
业主委员会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成立,本应代表小区广大业主行使权利,维护业主共同利益。而我望麓园街道荷花池社区盛荷园小区现届业主委员会2012年成立至今,屡次在未与业主沟通、协商,未经合法程序表决,也未取得业主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无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多个与小区民生息息相关的重大事项上一意孤行,致使我小区近千户业主合法权益被侵占。
以下罗列部分较重大的现届业委会霸权行为、不作为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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