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江西省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申报管理工作规范

附件1:

云南省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

燃料消耗量基础数据统计

申报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做好城乡道路客运燃料消耗量统计及申报工作,确保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发放范围和对象符合相关规定,促进城乡道路客运事业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城乡道路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本办法统计及申报范围的对象是指: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城乡道路客运的经营者,包括: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农村客运三类经营者。

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公交企业,是指依法取得城市公交经营资格,合法运营,为群众提供公共出行服务的企业。同时具备:一是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公交公司,并以公司化经营的企业;二是公交车运营执1行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物价部门核定的公交票价;三是从事公交运营的车辆为公交车型;四是运营线路为经核定的公交线路,即:具有起讫站场(点)和途中有固定的停靠站点;五是按核定的间隔时间正常发班的公交车辆。

本办法所称的农村客运经营者,是指经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资格,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固定的道路客运线路上运营,或经许可同意在县境内或者毗邻县间某一特定区域内运营,其线路起讫点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道路客运经营企业或个人。其中“乡村”包括乡、村的同级别行政区划,但不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的乡或位于城市市区的乡村;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是指依法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合法经营,为广大城镇居民提供出租汽车服务的企业或个人;在完善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联动机制之前,中央财政对出租汽车经营者给予临时油价补贴。

第三条城乡道路客运燃料消耗量数据的统计及申报,应遵循实事求是、据实统计、严格核查、规范申报的原则,做好车辆行驶里程、燃料消耗量的明细记录,综合分析平均燃料单耗、实际运营天数等因素,核对各项原始统计数据。

第四条燃料消耗量的信息资料分别以月、季、年度为统计报告周期。其间各县应按月作燃料消耗明细记录,审核县及州市应按季度审核汇总上报.第五条燃料消耗量的统计及申报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统一组织。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做好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燃料消耗量信息的督促、指导,以及基础数据的审核及电子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均应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成品油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第六条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对车辆的燃料消耗量统计及申报数据、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主体责任。

第七条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做好营运车辆的燃油消耗量统计、申报和成品油价格补助有关基础数据、资料的“痕迹化”管理,并按规定通过电子申报系统申报,同时接受政府及交通运输、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基本信息统计

第八条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应将车辆按县属地,在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建立健全车辆信息管理档案和燃料消耗量统计、申报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责任机构和人员。

第九条

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依据经营许可证、车辆证照、证牌、车辆技术标准和检测,明确有关燃料消耗量的车辆信息。具体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并明确“原出厂燃料单耗”。

第十条城乡道路客运经营者在统计年度开始前,应分

3别建立《城市公交燃料消耗量明细表》、《农村客运燃料消耗量明细表》、《出租汽车客运燃料消耗量明细表》(以下均简称《消耗量明细表》见附件

1、

2、3)的车辆信息档案

第十一条《消耗量明细表》归类填写体系:


(未完,全文共4841字,当前显示14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