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补充申请现场核查、送检、报省局
药品补充申请现场核查操作流程
(参考法规:国食药监注【2008】
255号文件第三章第二节)
1、药品审评中心审评后下发《药品注册现场核查通知书》(cde会同时抄送给省局);
2、申报人报送《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申请表》,报省局1份(准备6份);
3、与区局(或其他授权核查部门)联系协调具体核查事宜(包括核查时间的确定、接待准备、审核表的报送等);
(未完,全文共864字,当前显示18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