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激励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1)
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基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由镇党委设立,主要用于表彰激励,增强党员的荣誉感,把党内激励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精神动力;开展党内慰问活动,对生活困难党员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
第三条基金的主要来源。党费拿一点,财政补助一点,党组织出一点,党员干部捐一点进行筹集,并加强对设立帮扶基金重大意义的宣传工作,每年“七一”期间组织各(总)支部进行捐款,镇党委将各(总)支部筹集情况进行通报。
第四条基金由镇党委组织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存、专人负责,专门管理,基金利息滚存为基金的一部分。
第五条基金管理和使用原则。坚持激励、关怀、帮扶三者的有机统一,即激发内部动力与外部帮扶相结合、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经常性帮扶与集中式帮扶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救济帮困的原则;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救互助为主、党组织救助为辅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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