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割登记的程序
商品房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登记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的申请对象
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的申请人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的程序
(一)申请。预售商品房的,预售人应当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之日起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土地登记备案,领取商品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证》。
①土地登记申请书;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
③《国有土地使用证》;
④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关票据;
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及有关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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