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学校登记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职成„2010‟20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
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经过几年努力,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基本实现了规范化和电子信息化管理。但是随着我省中等职业教育多形式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深入进行,中职在校生规模逐年扩大,出现了学生生源结构多元化、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学生并存、在校学生学籍异动较频繁等现象,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出现一些新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现就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中职学校学生电子学籍不仅涉及毕业证书的发放,也涉及到学生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免学费政策实施以及各级政府对中职学校有关经费的拨付。各设区市教育局要从维护国家教育资金安全,防止教育领域犯罪的高度来认识中职学生学籍管理的重要性,制定规范有效的管理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必须
明确具体管理部门,确定具体管理人员,层层建章立制,责任到位,责任到人。
二、要严格执行中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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