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非核设施)试生产(运行)环保核准办理事项
河北省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运行管护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烟叶生产的综合能力,改善烟叶品质,增加烟农收入,促进我省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烟水配套工程项目和新建密集式烤房运行管护。
烟水配套工程项目包括机井、提灌站、小塘坝、水渠、管网等。
第三条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行管护的原则是“谁受益、谁管理、谁维护”。
第四条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运行管护的主体是烟农,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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