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县的思考02
生态文明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现实社会中的应用和体现,也是关系到我国长远发展的全局性战略问题。生态文明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中国走向世界的必然选择。因此,必须从理论上正确理解和把握生态文明,以推动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这是我们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理念的一次升华,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理念的重要体现。倡导生态文明建设,不仅对中国自身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同时也是唯物主义哲学原理在社会发展中的体现和应用。
从人类社会发展历程的纵向来看,生态文明将成为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第三种文明;从社会现实存在的横向来看,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
明、精神文明并列的另一种文明形式。生态文明是指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人们在处理人和自然之间、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关系所取得的一切积极、进步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的提出和实施,是人类对长期以来发展模式反思的结果,是人类发展观的一次重大飞跃,是人类文明理念的一次创新。
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了以往的一切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他们以联系和发展的观点看待整个世界,科学地分析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出了一系列关于人与自然相和谐的重要论断,显露生态文明思想的萌芽。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没有明确提出过生态文明的概念,但他们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和论断都包含了生态文明的理念,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对此做系统地梳理和归纳,以此来帮助我们更加全面、更加科学地理解生态文明的概念,并给我们进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上的指导。
一、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
首先,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世界在本质上是物质的,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这一哲学基本观点揭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物质”范畴是唯物主义哲学关于世界本原和统一性的最高抽象,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一块基石。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自然长期发展的产物,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人以及由人构成的各种社会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在一定的自然界中进行的,人和社会都不能脱离自然而独立存在。包括资源、环境在内的生态系统是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并且是唯一的物质基础。“自然界是不依赖任何哲学而存在的;它是我们人类(本身就是自然界的产物)赖以生长的基础……”。[1]生态文明建设体现了人与自然的辩证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先后经历了从“膜拜”“敬畏”自然阶段到“征服”“统治”自然阶段到“协调”自然阶段。建设生态文明就是要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达到“尊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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