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
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办法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变的是财政支付方式,所以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变化不大,只是收入和支出的核算时间和方式上有些变化,但是,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变化较大。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根据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会计每日报来的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总预算会计对财政授权支付的资金,根据各代理银行汇总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授权支付数,与人行汇总划款凭证及支付中心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核对无误后,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国库存款
(三)财政总预算会计对经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1
金,分上下年度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1、当年年终,根据经财政核准的“预算单位年终结余资金申报核定表”,按权责发生制列支时,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
贷: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2、下年度单位实际支用后冲减挂账,会计分录为:借:暂存款——结转预算结余——**单位
贷:国库存款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机构执行会计核算
(一)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总账科目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和“已结报支出”属于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核算的内容。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会计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延伸,其会计核算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执行。根据财政国库支付核算的特点,需要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资产类和负债类分别增设“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已结报支出”会计总账科目,并设立预算支出明细账。预算支出明细账应当按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的“类”、“款”、“项”分预算单位记载(基本建设支出、科技三项费用、专项类支出要记录到项目)。
“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科目用于核算国库支付中心在代2
理银行办理财政直接支付金额。本科目贷方登记国库支付中心当天发生直接支付金额;借方登记当天国库单一账户存款划入冲销金额;当日资金结算后本科目余额为零。
“己结报支出”科目用于核算财政国库资金己结清的支出金额,本科目贷方登记当日与国库单一账户结清的支出数额;借方登记年终一般预算支出和基金预算支出的冲转数;当天业务结束后,本科目余额应等于一般预算支出与基金预算支出之和。年终转账时,作相反分录,借记本科目,贷记“一般预算支出”、“基金预算支出”科目。
(二)直接支付会计核算
国库支付中心为预算单位直接支付款项时,根据银行反馈的《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回执联,按部门分“类”、“款”、“项”列报预算支出,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国库支付中心每日将按部门分“类”、“款”、“项”汇总的“预算支出结算清单”与人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送总预算会计结算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财政零余额账户存款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直接支付
(三)授权支付会计核算
国库支付中心对于授权支付的款项,根据代理银行报来
的“财政授权支出日报表”,与人行国库划款凭证核对无误后,列报支出,并登记预算单位支出明细账,会计分录为:
借:一般预算支出或基金预算支出——单位零余额账户额度
贷:已结报支出——财政授权支付
(四)年终结账
国库支付中心对年终财政核准的单位预算结余资金,分上下年度对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资金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1、对直接支付资金的账务处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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