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程序
(一)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
申报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28条。办理流程:
递交申请——缴费——领取《特种设备检验申报回执》。提交材料:
1、使用单位填写的《法定检验报检申请》(表格可从山东特检院淄博分院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下载);
2、每台设备的上次检验报告、《使用注册登记表》或《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复印件)。受理条件:
1、申报单位为本市辖区内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使用单位;
2、报检申请表内容填写真实、齐全、清晰,单位盖章。
办理期限:
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收费标准。
按“鲁价费发[2000]208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他:
1、使用单位确保在检验人员到达现场时,已做好检验前准备工作(需做的准备工作详见《特种设备检验前准备工作要求》,可从山东特检院淄博分院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下载)。
2、≥50mw发电机组锅炉、加氢反应器等大型关键压力容器、≥2000m3以上球罐、液化气体铁路罐车、超高压容器、氧舱、地下储气井、尿素合成塔、多层结构压力容器、尿素和合成氨等化工成套装置rbi检验、长输和集输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向省院(电话:0531-81903610)联系申报。
(二)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安装、改造、重大维修
监督检验申报办理程序
办理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第21条,《山东省工业压力管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5条。办理流程:
递交申请——缴费——领取《特种设备检验申报回执》。提交材料:
1、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填写的《法定检验报检申请》(表格可从山东特检院淄博分院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下载);
2、可在省局金质网上查到相应告知信息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
3、施工方案。受理条件。
1、申报单位具备相应安装、改造、维修资质;
2、所申报监检的设备为在本市境内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锅炉、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
3、施工前申报;
4、提交材料齐全,填写内容清晰真实,单位盖章。
办理期限:
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收费标准。
按“鲁价费发[2000]208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他:
1、申请单位确保在检验人员到达现场时,已做好监督检验前准备工作(需做的准备工作详见《特种设备检验前准备工作要求》,可从山东特检院淄博分院网站http://www.xiexiebang.com/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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