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宏仁医院关于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暂行规定
重庆宏仁医院关于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原则
1.医院对重点建设科室、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医务人员、拟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的科室优先安排外出进修、学习。
2.各科室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按照专业对口、学用一致以及有利于新业务、新技术开展的原则,有计划地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有发展潜力的后备人才,有计划安排进修、学习,不能因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而影响科室工作的正常开展。
3.参加的各种学术活动原则上应为重庆市本市及中华医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医院管理学会、中国中医药学会、中国中西结合学会、药学会、检验学会、护理学会、感染控制质量中心及其下属各专业委员会组织,国家或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优先考虑,其他省市及其他学术团体组织、专业不明确的综合性学术会议或多学科会议原则上不予参加。
4.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学习班),需符合以下条件:⑴所在岗位要有上岗证需要;⑵晋升专业技术职称要有学分需要;⑶医院专科发展或行政管理培训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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