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宏仁医院关于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暂行规定
外院医务人员进修管理暂行规定
一、进修人员的必备条件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要求,饭来我院进修临床、医技专业医师需持有执业医师证或助理执业医师证;进修护理专业须有护士执业证。
(二)临床医疗专业。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2年,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3年,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4年,护理专业从事本专业2年。
(三)民族同志能够较熟练地应用汉语,具有听、读、说、写的能力。
(四)进修人员须填写进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或上级医疗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盖章。
(五)入科前进行三基知识考核、入科摸底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入科。
二、进修人员的日常管理
(一)医务科全面负责进修人员的管理,进修人员进入临床工作前需完成岗前培训并考核合格。
(二)来我院进修人员需自带听诊器等生活学习用品。
(三)进修期从报到之日算起,到期即办理离院手续。
(四)进修人员免进修费用。
(五)进修人员到临床科室报到后,其工作安排、业务学习、考勤、鉴定等由所在科室具体负责。
(六)进修人员在进修期间所发生的问题,医务科协同相关科室共同处理。
三、进修人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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