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文职自查范文合集
公安文职人员
公安文职人员也简称为公安文职,公安文职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非公安民警类人员。
1基本简介
公安文职人员是指在公安机关文职岗位上工作,负责公安机关日常事务、文件起草等责职的公安机关的非公安民警类、对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内部工作起辅助、保障作用的人员。
2从事工作
公安文职的工作一般是公安文秘工作与公安内勤工作的统一与组合,也就是说公安文职既负责公安文秘的工作,也负责公安内勤的工作,大多数公安文职人员在派出所负责内勤相关工作,也有的公安文职人员在公安机关各机关、业务大队等单位从事各单位内勤工作或从事单位非执法岗位工作,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
3工作性质
公安文职人员在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具有对公众直接行使公安执法权力和对执法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监督职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一般不参加警务培训,不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也有特殊(除外)的,例如:重庆市有的县区的公安文职人员参加警务培训,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但是和人民警察有所区分。
4工资待遇
公安文职人员有派遣制劳务合同和地方事业单位编制的用人方式,事业编待遇较好。派遣制公安文职人员与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接受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也可与相关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作为人才服务中心所属派遣机构的员工,接受派遣到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地方事业单位编制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公安文职人员派遣服务中心[3]、公安局警务服务中心,需要参与事业单位招考录用,属于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身份,不享受民警的有关待遇,一般不参加警务培训,不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也有特殊(除外)的,例如:重庆市有的县区的公安文职人员参加警务培训,发给警服和警用装备,但是和人民警察有所区分。
5工作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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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表多2.材料多3.日常事务多简称“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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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作要求
1.准时2.及时3.脑勤4.手勤5.耳勤6.腿勤7.嘴勤(口勤)8.眼勤简称“两时六勤”
7主要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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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起草职责2.上传下达职责3.业务监督职责4.后勤监督职责5.后勤保障职责简称“五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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