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中心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政府采购档案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采购中心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时,根据法律规定,必须保存的有关文件、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各种记录。档案资料除特殊情况外均要求为原件。

第三条政府采购档案是反映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记录。采购中心在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都应归入政府采购档案,并保证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擅自销毁。

第二章政府采购档案的内容

第四条政府采购档案具体包括:

(一)项目的前期准备材料

1.采购项目计划书;

2.采购项目计划批复书(含采购方式批复书);

3.委托代理协议;

4.招标文件论证资料;

5.招标文件确认函;

(二)项目的招标(询价、谈判等)文件材料

1.已发出采购文件(包括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的有关文件、资料、样本、图纸等);

2.已发出采购文件的必要澄清或修改的文件;

3.采购公告(包括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函、询价函或者谈判邀请函等);

4.购买招标(谈判、询价等)文件的登记记录(包括不足三家的情况记录);

5.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报告;

6.邀请招标的供应商邀请过程记录;

7.询价及竞争性谈判的邀请对象确定理由等材料;

8.答疑会议记录和纪要;

9.现场踏勘记录;

10.缴交投标保证金情况表;

(三)项目的开标文件材料

1.收取投标文件的登记记录;

2.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签到名单(或开标情况确认表);

3.开标会议议程(含主持人、唱标人、监标人名单);

4.开标时间、地点、过程的有关记录;

5.评审专家形成过程和名单;


(未完,全文共2254字,当前显示74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