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国有企业物资设备招投标中存在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几年,随着国有企业物资设备招投标体制、机制和程序的不断完善,物资、设备招标工作日趋规范,堵塞了许多漏洞,为强化企业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应当清醒的看到,招投标活动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不足。下面,结合工作实践,就物资设备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危害及应采取的措施与对策做一些粗浅的探索。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有企业在物资、设备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按照招标管理制度和程序的要求,大棕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之前,应对相关单位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价格、技术性能等情况进行考察后,才能确定是否参与投标。目前,有的单位由于时间紧,不能进行正常考察或考察时间仓促而达不到预期目的,有的只是电话了解一下情况;有的认为是老客户,情况不用了解,致使许多应对投标单位掌握、了解的情况心中无数,(如当前同类产品、设备的价格、性能等)严重影响了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有的招标相关资料不能及时发到有关部门和评委手中,使他们无法及时了解、熟悉招标情况,到时只能是仓促上阵,不利于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2、确定投标单位存有倾向性。一是招标前,有的单位向招标主管部门明确提出,某单位是我们的老供货商,此设备的供货单位必须是某某厂家或公司,使组织招标的主管部门左右为难,在确定投标单位上存在明显的倾向性和排异性。致使许多质量好、价格低的产品设备的生产厂家难以入围投标。二是主管部门确定投标单位时不合理、欠公平。有的投标单位达不到3家以上就组织招标;有的投标厂家的生产规模、管理水平、产品质量不在同一平台,同一档次上,找一些生产规模少、产品质量低的小厂来充数陪标;有的通知一些边远小厂来投标,也不落实是否能按时参加投标,结果出现有的边远、小厂不能按时参加招标会,只剩1-2家关系户,使竞标变成了议标。难以形成合理、公正的竞争态势。
3、招标文件不规范。有的招标文件对产品、设备的技术要求表述不明确;有的对设备品牌或配套设备品牌表述不清楚;有的配臵不清楚,有的技术参数出现失误等,使投标单位只能按自己的理解去投标,结果是各厂家所报品牌不同,配臵不同,价格相差很大,质量相差很远,势必造成在招标会上,临时统一品牌、统一配臵,要求厂家重新报价,延误了招标时间,使招标会不紧凑、不严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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