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箱的设置和管理应当规范化
农机管理机构规范化设置探讨
农机管理机构规范化设置探讨农机管理机构规范化设置探讨福建省建宁县客坊农业服务中心刘方华邹先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机械化也随着农、林、牧、副、渔等各业拓宽,农机已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成了农民致富的主要途径和帮手。农业机械的发展势头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促进法”得到进一步飞跃,我国“工业贴补农业,城市反哺农村”进入新的时期,农机管理机构如何围绕国家机构改革,围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合法保护农机经营者的责、权、利关系,
使农机管理体系纵向对应,横向连接,笔者就如何规范化设置农机管理机构进行探讨。目前,我国农机管理机构设置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设置名称不统一
农机管理作为一项技术要求高,管理内容广的国家职能部门,其合理设置是保证农机事业遵循职能发展规律,符合管理要求,达到管理目的的国家机构,设置该机构的目的和意义。据查证:目前我国国家级农机管理组织名称“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省级农机管理组织名称“农业机械化管理局”7个,“农业机械管理局”8个,“农牧业机械化管理局”2个,“农业机械化发展服务中心”3个,“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4个,“农业机械化服务总站”1个,“农业事业管理局”2个,“农业机械化管理处”2个,“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处”1个。其中有9个名称之多,市、县农机管理机构名称更是五花八门,有局、科、股、室、总站、站、中心、所,
其名称不一直接影响了政令畅通,影响职能发挥,管理混乱,机构设置名称统一在整体意义上讲,是标志着国家对一项事业用法制手段固定其职能的体现。
二、机构设置及级别差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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