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
河北省【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03-10-01【生效日期】
2003-10-01【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文件来源】
中国法院网
河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规范省级预算管理的意见》(冀政〔2003〕1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是指省级财政用于社会管理、社会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经济建设和政策补贴方面的专项性支出资金。包括一般预算内专项支出资金、政府基金和预算外等财政性专项资金。
第三条第三条专项资金整合是指按照省级专项资金分类分口切块限额,打破现行预算科目和分管部门的界限,统筹各类(口)专项资金安排相关项目。
第四条第四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包括三个层次。一是跨资金性质整合,将同类(口)中的预算内、预算外和政府基金整合使用;二是跨部门整合,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管理的同类(口)资金整合使用;三是部门内部整合,将同一部门内不同处室管理的专项资金整合使用。
第五条第五条省级各类(口)财政专项资金都应整合使用。根据《河北省省级专项资金预算分类分口切块管理办法》对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分类,以及现行预算科目和目前各项专项资金设置情况,各类(口)专项资金整合的重点分别如下:
(一)社会管理类。该类资金用于社会管理专项事务支出,使用时要在各口(党政群团口、政法口、外事口、社会管理机构基本建设口)专项资金内统筹安排。
(二)公共事业发展类。该类资金用于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使用时既要统筹考虑该类资金下各口的专项资金,又要统筹安排各口下的有关专项资金。农业事业口,主要整合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气象支出中的事业发展部分专项资金。
教育事业口,主要整合教育支出、地方教育附加支出、高校预算外支出等项资金。
科学事业口,主要整合一般预算内安排的科学支出资金、科研单位组织的预算外支出等项资金。
卫生事业口,主要整合一般预算内安排的医疗卫生支出(包括卫生支出、中医支出)和医疗单位组织的事业收入安排的专项支出等项资金。
人口与计划生育口,主要整合一般预算内安排的手术费、购置避孕药具经费等人口与计划生育专项资金。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口,主要整合一般预算内安排的药品抽检、设备购置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资金。
文体宣传广播事业口,主要整合一般预算内安排的文化事业费、文物事业费、体育事业费、广播电影电视事业费、精神文明专项资金、宣传文化专项资金,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用体育彩票收入安排的专项支出、用广播电台电视台预算外收入安排的专项支出等项资金。
旅游事业口,主要整合一般预算内安排的旅游事业专项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
其他事业口,主要整合其他事业发展支出中一般预算资金和有关事业部门用组织的事业收入安排的专项资金。
此外,基本建设支出中用于公共事业发展方面的支出,要统筹安排用于以上各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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