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管理办法
目的
为规范工装、工具的购置、使用、维修保养、盘点、报废等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外购或外协的通用工装工具和专用工装工具,及各生产工序中所自制的工装工具。
3职责
3.1运营管理中心原材料仓库:负责对工装、工具进行标识及统一建账管理;
3.2外协/采购部:负责对工装、工具的采购工作;
3.3生产制造中心:负责与生产相关的工具、工装的保存、储存、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3.4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内的工具、工装的保存、储存、维护、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
3.5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运营管理中心原材料库房。4程序
4.1工装、工具的申请
4.1.1生产制造中心、运营管理中心、技术中心根据实际或业务发展需求,提出工装、工具的购置申请,由部门主管(总监及以上领导)批准,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执行。
4.1.2工装的费用计算在各部门费用之内。
4.1.3申请批准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计划调度人员安排采购、外协。
4.2工装、工具的采购、外协和自制
4.2.1采购/外协负责人联系工装、工具的采购/外协工作,采购/外协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应及时与采购申请人协商解决。
4.2.2对于无法采购到的工具和工装,原则上生产制造中心有能力加工的不予外协,如果没有加工能力时考虑外协。
4.3工装的安装、调试和验收
4.3.1工装生产/安装完成后,生产经理组织技术人员、检验人员对工装进行验收,编制《工装验证报告单》4.4工装、工具的入库和标识
4.4.1工装、工具验收合格后,生产制造中心到库房办理入库,库房对工装、工具进行编号和粘贴标识。
4.4.2工装编号
gz-xxx-xx
所属管理单元代号
登记顺序号
工装代号
(未完,全文共2516字,当前显示74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