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申请补偿详细单4
武汉市被拆迁住房困难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试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有力推动政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拆迁工作,优先安置建设项目中的被拆迁住房困难户,根据《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武政[2005]30号)及《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实行公开登记及摇号销售试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本试行办法被拆迁住房困难户是指《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2005年6月6日)颁布实施后,签定了《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书》实行货币安置并取得《武汉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证明》的被拆迁住房困难家庭(以下简称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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