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对象申请书
真朴村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维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2)134号)和《维西县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的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对我县农村扶贫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调查,识别出农村扶贫对象,弄清农村扶贫对象的分布、贫困的状况、贫困的类型、致贫的原因,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对象档案,主要目的是为我县开展扶贫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即“双到”扶贫工作提供依据。同时,也为在大扶贫格局下,引导教育、卫生、广电、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资源及社会各界力量向农村扶贫对象倾斜,搭建通用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是我县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关系到扶贫开发工作全局,对如期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高质量做好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
二、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的实施范围是全村14个村名小组。全面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组、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真正将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出来。农村扶贫对象是指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农村扶贫标准(人均纯收入2300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居民,包括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
(二)目标任务。本次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的目标任务是:建立农村扶贫对象识别机制,建立健全农村扶贫对象档案,为全县开展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对农村扶贫对象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搭建通用的扶贫工作信息平台。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识别农村扶贫对象的全过程都要有群众参与,做到民主评议和集中决策相结合,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确定农村扶贫对象,确保真正的农村扶贫对象进入扶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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