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定点机构申请办法
需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民办医疗机构,应递交以下有关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填写申报定点医疗机构信息表;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4、贵重医疗设备清单及市卫生局颁发的《郑州市装备贵重医疗设备许可证》复印件;
5、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郑州市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复印件;
8、收费许可证复印件;
9、其他有关资料如奖励证书等。
流程:
(一)受理
办理岗位:行政审批中心经办人
办理时限:即时或3个工作日
与申请人交互:是
是否可退回:是
是否监督:是
监督部门:卫生局监察室
工作职责:
1、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卫生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
2、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二)审核
办理岗位:医政处、基妇处、中医处经办人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是否监督:否
工作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三)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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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