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中心消防窗口述职述评材料
市行政审批中心外经窗口工作制度
为树立外经窗口形象,保证工作质量,提升窗口服务工作水平,依照市行政审批中心的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结合外经贸工作特点,特制订本窗口工作制度如下:
(一)依法行政制度
1、依法行政制度。依据国家外经贸政策法规,依法办事。
2、公开办事制度。实行办事“六公开”,即每项审批的法定依据、审批内容、审批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在审批中心网上、和大厅窗口公开。
3、首问责任制度。对分管业务实行首问责任制,申办咨询、材料审核、修正要一步到位。
4、审批承诺制度。凡确定为当场办结的审批事项必须当场办结;凡承诺办结的审批事项必须在承诺的时限内予以办结。承诺办结事项由经办人负责,窗口负责人协调督促。
5、分类台帐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对申办人提供的各类审批要件必须进行登记并由申办人签字,实行项目分类台帐制,凡经过签字认可的要件出现丢失、损毁等事件,由审批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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