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美芝消防管理制度、人员、器材配置
消防器材配置管理规定;1总则;
1.1为了确保移动灭火器(含手提和推车式,下称灭;2灭火器的配置;
2.1电力生产和电网调度场所,应按照《电力设备典;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
2.2其他场所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项目应同期进行灭火器配;
2.3根据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在非必要;
2.4灭火器应
消防器材配置管理规定1总则
1.1为了确保移动灭火器(含手提和推车式,下称灭火器)的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依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灭火器维修与报废》等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定。
2灭火器的配置
2.1电力生产和电网调度场所,应按照《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配齐、配足各类灭火器。
一个灭火器配置场所内的灭火器不应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不宜多于5具,每个设置点原则上采用同一类型规格的灭火器。
2.2其他场所应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根据使用场所的性质,确定灭火器的类型及配置数量。
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工程项目应同期进行灭火器配置的设计与安装。
2.3根据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在非必要场所停止再配置哈龙灭火器的通知》(公通字[1994]94号)、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哈龙替代品及其替代技术管理的通知》(公消[2001]217号)要求,禁止在非必要场所配置哈龙灭火器,非必要场所应选配二氧化碳、干粉、机械泡沫、水系等灭火器。电力生产和电网调度场所属必要场所,仍可以配置哈龙灭火器。
2.4灭火器应配置在明显和取用方便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无法兼顾而配置在隐蔽处的,应采用灭火器标志牌导视。配置在室外的灭火器应避免雨淋日晒,潮湿腐蚀。禁止上锁封闭。
3灭火器维护管理
3.1灭火器不论已经使用还是未经使用,距出厂年月已达规定期限的,必须送已取得维修许可证的维修单位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3.1.1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以及二氧化碳灭火器期满5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
进行水压试验等检查。
3.1.2机械泡沫灭火器,清水灭火器期满三年,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水压试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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