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管理办法和建设用地报批中的地籍报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
及确认农村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试行)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0】
7号
各相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国土局、市农委制定的《北京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北京市确认农村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区县政府,要及时发现问题,注意总结经验,加强与市有关部门沟通,不断完善《方案》和《办法》,为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北京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本市确认农村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原则
(未完,全文共1912字,当前显示40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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