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申报前提醒事项
1.无论有无收入都要进行税务申报,没有收入则进行零申报。
2.本月初申报的是上个月的税。
3.申报日期:涉及到的常规税种一般都是在次月15号之前申报(比如:增,消,营),不同的税种具体的申报期限不一样,而且有一些税种不同的省份申报期限也不一样,建议大家,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列一张税收征收日期表,来提醒自己,以免错过申报日期。也可以注意查一下当地税务局网站。现在某些地方的税务局网站会在年初公布当年的征期日历。
一定要注意不能逾期申报,如果确实有理由需要延期申报的,需提前向税务机关申请。
4.申报的方式主要有两种:手工申报,电子申报(即网络申报)
现在大部份地区都以网络申报为主。
1、增值税、消费税申报
纳税人应在次月1日到10日内自行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里须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需提供。增值税申请抵扣凭证,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明细表,国税机关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2、营业税申报
金融业营业税纳税人在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保险业营业税纳税人在月份终了后十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申报须持下列资料:
(1)营业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3)其他要求申报的资料。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当在月份或季度终了十五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进行年度申报(汇总纳税成员企业和单位在季度终了十五日内或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申报表),年度终了四个月汇算清缴。申报时必须持下列资料:a、季度预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b、年度汇缴
(1)所得税申报表;
(2)所得税申报表附表;
(3)财务会计报表及说明资料;
(4)其他资料。
4、专用缴款书开具出口货物
纳税人开具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专用纳税申请表》;
(2)销售货物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出口销货合同或提供劳务的合同协议;
(4)购货单位出口的货物资格证明;
(5)购货单位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6)购销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7)企业提供的产品名称目录表。
5、逾期申报应纳税款的处罚
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报告表的,国税机关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并可处以一定数额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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