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河道水环境建设与保护的思考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考
蒋志龙
2011年第5期——生态建设
改善农村的生态环境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国家、省、市县各级部门采取一系列举措,使农村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但由于我国农村环保欠账多、底子薄、有些地方领导重视不够等多种原因,农村生态环境还并未得到根本改观。农村环境保护的现状
目前我国农村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旧污染相互交织,危害群众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稳定,是制约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可忽视的因素。
——农村生活污染问题相当突出。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随意排放、随意倾倒的现象十分普遍。一些地方村边、路边、沟渠边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有新房,无新村”、“室内现代化,室外脏乱差”的现象不堪入目。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重建设、轻保护,造成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目前乡镇财力不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遇到的困难很多。
——农村环境的整治资金效率不高。目前,各级政府涉及农村环境工作部门不少,由于多头管理,且存在“利益部门化”现象,协作配合往往是以“利”取事。一方面各部门资金难以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导致基层热衷于包装项目,跑部门,讨资金,以致过度包装项目、重复上报项目的现象时有发生,有限的财政资金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农村环境监管能力薄弱。我国现行的环保体系主要是基于城市和工业污染整治需要而设。县级环保部门是全国统一设置的最基层的环保主管部门,但它的工作重心在城镇和工业,监管工作难以直接落实到村一级。
——基层环保部门依法行政难。环保部门的权威主要来自于执法监督。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农村环境执法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对环境污染熟视无睹、不闻不问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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