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申报审核工作辅导材料
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监管报备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商所、上期所、中金所、郑交所下达的有关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监管和报备的相关要求,即日起,如您进行期货交易的账户与其他期货帐户具有实际控制关系,需通过本公司向相关交易所进行申报。请客户于2011年4月8日前向公司申报。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向您作如下说明:
一、具有下列情形的,属于具有实际控制关系:
(一)行为人作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本总额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未完,全文共931字,当前显示30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