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时工作制需提交的材料5篇范文
用人单位初次申请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应提交材料
明细
根据《天津市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规定》(津人社局发[2013]31号),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明细:
1、《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书》申请书内容。①重点说明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②需要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具体原因;③涉及的岗位、人数;④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周期、工作方式和休息制度。
2、《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的编号不填,其它的项目能填写的都填上,岗位名称按格的顺序填写)。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工会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意见或职代会决议。没有工会组织和职代会决议的,应当提交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涉及职工的联名意见
5、用人单位如被评为当年度或上年度“天津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
实地审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要到申请单位进行实地审查。实地审查时,应当至少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进行。重点对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车间和岗位进行现场勘察,并随访不同的岗位,了解劳动生产环境和劳动强度。审查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班组的考勤,查看工时实际使用情况。同时,按照适当比例与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职工进行座谈,征求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座谈会要制作签到名单及会议记录,座谈人员签名后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联系人:安海祥
联系电话:13323405607(请在工作时间联系)办公地址:北辰大厦a座11楼政策法规科
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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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时初次申请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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