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6.4:税务文书《涉税问题申辩意见》的书写

4.2.2酒店出租长包房、酒店式公寓、提供注册地等是否作为不动产租赁计税的问题

大力税手

税务知识分享平台

酒店出租长包房、酒店式公寓、提供注册地等是否作为不动产租赁计税的问题各地国税地区口径北京国税热点问题(5月13日)2016.5.131.酒店租给他人用作注册公司,此类收入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是按住宿服务还是按不动产租赁。

答。提供客房服务按照住宿业,不提供住宿服务按不动产租赁。

2.酒店长期为某公司高管包住,并且合同约定有线电视费等自付,此类业务收入归入住宿服务还是不动产租赁

答。提供客房服务按照住宿业,不提供住宿服务按不动产租赁。

3.酒店式公寓按月或按季向客户提供住宿服务,同时提供客房服务,按住宿服务还是不动产租赁服务征收增值税


(未完,全文共1205字,当前显示33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