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临时占用承诺书
温州市藤桥片供水应急工程石鼓山水厂原水管工程
道
路
施
工
交
通
安
全
承
诺
书
施工单位(盖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名)施工现场交通安全责任人(签名
由我单位承建的温州市藤桥片供水应急工程石鼓山水厂原水管工程,自泽雅水库接至石鼓山水厂,其中a0+700~a2+400段为沿西雁路(距道路中心线1.5米)至泽雅大道(距道路中心线1.5米)纵向敷设至瓯海大道东侧,距规划道路红线6~13米。此段全长1700米,需要沿线破除、开挖已建道路砼路面,施工时间自2013年11月10日至2014年3月2日,2014年1月20日至2014年2月10日春节期间不安排施工。为减少工程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的影响,确保道路施工顺利进行和凌区域内的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承诺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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