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拘留所被拘人员权利和义务

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考试吧(exam8.com)2006-7-21【考试吧: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模拟考场mipro咪宝行业领先导游系统移动扩音,声声入耳

嘉强电子提供数字导游系统,大型企业,政府单位,外宾接待,国际会议,博物馆,旅游业..无线导游器无线导游器天津恒达科技专业经营无线导..天津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专业经营无线导游器,生产语音讲解设备的高新技术企业

百度推广

1.概述

权利和义务,是个多义的、广泛的范畴。在社会生活中,个人或组织有各种各样的权利和义务。这里所讲导游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指导游人员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所谓法律权利,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某种权能或利益,它表现为权利享有者可以自己作出一定的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导游人员的法律权利,是指导游人员依法享有的权能或利益。这种权能或利益表现为导游人员可以自己作出一定行为,也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一切法律权利都受到国家的保护,当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享有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申诉和请求保护。

所谓法律义务,是与法律权利相对称的概念,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依法承担的某种必须履行的责任,它表现为必须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导游人员的法律义务是指导游人员依法承担的必须履行的责任,例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应当佩戴导游证”,这就是法规要求导游人员必须作出的行为。又如《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不得私自承揽导游业务,这就是法规规定导游人员不得作出的行为。

导游人员作为公民的一员,依法享有广泛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种权益。这里所讲的导游人员的权利主要是指《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样,这里所讲的导游人员的法律义务也主要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所规定的义务。

2.导游人员的权利

(1)导游人员享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未完,全文共3506字,当前显示88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