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申请书
编号:[]区[]镇租字第[]号
重庆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出
租
合
同
重庆市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印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经济合作社内的农户将承包经营的土地出租给甲方,经甲方村民自治组织表决通过后,甲方再将该土地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开发等相关项目的生产经营。
出租总面积亩7.196亩,其中。田0.56亩,土6.636亩。出租土地详细情况见本合同附件一(经济合作社与承包地农户签订的土地出租合同)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分两段时间表述,第一段期限为承包期的剩余年限,即自2012年2月26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对第二阶段期限描述为:“根据当时国家土地承包政策,如国家没有明文禁止或延续上一阶段政策,此合同继续有效,承包期限双方再另行约定。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未完,全文共1602字,当前显示47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