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持基金章程(经典版本)
德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补助资金的支持对象为:
(一)在本市境内从事创业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以下统称创业投资机构);
(二)在本市境内登记注册并从事创业服务活动的创业服务机构;
(三)来本市创办企业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
(四)在本市境内登记注册科技型中小企业。第八条
本办法所称的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具有融资和投资功能,
主要从事创业投资活动的公司制企业或有
限合伙制企业。申请补助资金支持的创业投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二)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出资人首期出资在1500万元人民币
以上,且承诺在注册后5年内总出资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2013中国互联网创业投资盘点报告
(三)有明确的投资领域,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累计2500万元以上;
(四)有至少3名具备5年以上风险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五)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和风险控制机制;
(六)严格执行国家企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
(七)不投资于流动性证券、期货、房地产业以及国家政策限制类行业。第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是指由职业投资管理人组建的为投资者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公司
制企业或有限合伙制企业。申请补助资金支持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
(一)、第
(四)、第
(五)、第
(六)项条件;
(二)实收资本(或出资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三)管理的创业资本在2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的创业服务机构,是指以提高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
术企业为宗旨的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科技服务机构。申请补助资金支持的创业服务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本市企业或事业法人资格;
(二)管理规范,服务功能强,具备为企业提供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服务的能力;
(三)正在服务的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数量应不低于3家(以签订的《服务协议为准》)。第十一条本办法所称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是指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项目。申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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