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客运线路申请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出申请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未完,全文共612字,当前显示19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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