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四次全国文物保护工程汇报会上的总结讲话
[201*-01-14]
各位专家,各位代表,
同志们:
此次全国文物保护工程工作会是在“十一五”行将结束、“十二五”工作即将全面开展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单霁翔局长在本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全面总结了两年来的文物保护工程情况,充分肯定了取得的工作成绩,深入分析了当前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问题,并对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文物保护维修工作做出了重要部署。
会议听取了8个省、市及单位的典型发言,进行了分组讨论。代表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大家一致认为单局长的工作报告既有理论阐述,又有实例分析,不仅准确把握了当前形势和存在的问题,而且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和具体措施,对全面推进文物保护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大家还对文物保护工程前期研究,工程资质培训管理,文物保护优秀工程评选等事宜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总的看来,本次会议已经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圆满成功。现在我就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讲几点意见:
一、积极筹划,做好规划编制工作
今年是“十二五”期间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一年。为确保文物保护工程在“十二五”期间的良好开局,各省级文物部门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做好“十一五”期间文物保护工程的总结和评估,认真梳理、分析“十一五”各项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分析问题,为“十二五”相关规划的编制提供研究基础。二是要把握“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有利于融入社会,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开展综合研究和分析。三是要突出重点,合理布局。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要求,综合考虑“十二五”期间文物保护工程所面临的形势和阶段性特征,在规划设计好常规项目的同时,突出重大文物险情的抢救,合理地确定规划重大项目。四是要突出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从战略高度谋求文物保护工程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解决文物保护工程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同时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程“十二五”项目库的储备,使文物保护工程“十二五”规划真正成为指导工作的行动指南。
在做好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也应重视具体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通过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文物修缮项目,有效控制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项目,改善文物周边环境风貌和人民群众的环境,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和精神生活,带动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研究,提高工程科研水平
文物保护工程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工程,更是一个科学研究的过程。科学研究工作存在于文物保护工程的各个环节。《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明确指出:“研究应当贯穿在保护工作全过程,所有保护程序都要以研究的成果为依据”。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的研究工作,应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加强前期勘察测绘。实施文物保护工程前,应进行全面、系统的勘察、考古、测绘和评估,全面调查了解一切与文物保护对象有关的历史遗迹、周边环境和文献资料,尽最大可能查清文物保护对象自产生之日起的整个过程中的历史信息和价值,对其文物价值、保存现状和管理条件作出科学评估。尤其要高度重视、加强测绘工作。通过各种方法对文物本体、结构和相关地形等进行测绘,为日常管理维护、科学研究、规划编制、方案设计和保护工程实施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和技术参数。这是文物保护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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