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负责人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谈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工作明晰农村保障农民合法权利
——就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专访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新华网北京11月9日电(记者王立彬)国土资源部、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相关工作的重大政策问题,这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针对城乡群众关心的有关问题,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朱留华9日接受了记者专访。农村土地“无身份证”历史必须结束
记者:
为什么必须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
朱留华。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
为加快部署工作,今年5月,国土资源部联合财政部、农业部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此次出台的《意见》,集中解决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急需的有关政1
策和技术措施等问题。在起草过程中,经反复商讨研究,吸收采纳了法学界及实践层面专家、学者合理化建议,征求了财政部、农业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等多部门意见,进行了充分修改完善。
加快农村集体土地登记确权发证工作,是中央从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这项工作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影响巨大而深远。“身份证”必须覆盖所有“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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