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gdtj.1合同段
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
编制:刘治海审核:董明红审批:李清彬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国道107线郑州段改建工程gdtj.1合同段项目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五日临时用电安全专项方案
一、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措施
1、施工现场用电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落实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2、负责现场临时用电的电工在电气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现场内临时用电的全面管理、检查和维修工作。各种电气设备的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3、临时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设专人负责。现场应建立临时用电检查记录、电工值班和维修记录,对塔吊和总箱应有接地电阻遥测记录,且每半年应复测一次。
4、临时用电配电系统采用三相五线制接地保护系统,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机械的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与地线可靠连接。配电箱设两极漏电保护。
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各类手持电工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护和保管由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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