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佛山市农贸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

摘要:

为规范银行业信贷行为,全面提升银行业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银监会于2009年7月30日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本文就其特点、意义、存在问题等进行了深入调查分析,并提出了工作建议。

关键词: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问题,建议

一、《暂行办法》的新特点

(一)扩大了“流动资金贷款”的内涵和外延。一般而言,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而《暂行办法》中所称的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本外币贷款。同时规定,除固定资产贷款以外的其他公司类贷款业务品种适用本办法,明显扩大了流动资金贷款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二)“受托支付”成为最大亮点。“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中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这意味着银行会直接将贷款资金划入最终收款人账户,从而有效控制信贷资金流向,防止信贷资金被挪作他用。同时,《暂行办法》还规定,“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账户透支、伞额保证金类质押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参照本办法执行”,这表明其它融资手段也将纳入支付新规管理范畴。

(三)贯彻贷款“全流程管理”理念。《暂行办法》针对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规范了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部分。其中“合同签订”规定基于市场经济最根本的契约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和理念落实到与借款人的合同中去;“发放与支付”规定贯彻贷款“实贷实付”的理念,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有效监控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防范贷款挪用风险。

(四)强调合同或协议中贷款风险要点的有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贷款人在合同或协议叫,应对控制贷款风险有重要作用的内容与借款人进行约定,使贷款人通过合同来控制贷款风险。强化贷款风险要点的控制,有助于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二、出台《暂行办法》的意义


(未完,全文共3127字,当前显示91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